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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协商 务实协商 规范协商
2017-05-19 08:35:32 来源:

 

 

关于推进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主要作法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

 

提案办理协商,是协商民主在提案工作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中,我们紧扣打造创新政协、务实政协、活力政协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最经常、最广泛的协商民主形式,始终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和落实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把务实协商、规范协商、创新协商作为重要取向,推动了提案办理协商深入开展,促进了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在提案办理协商理念上,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全局性定位。把提案办理协商纳入政协协商民主全局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坚持做到提案的征集审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的选题等,都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紧扣党政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注焦点,使提案办理协商办到关键处、商到点子上。

二是全过程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基点在办理、关键在协商,办理是目的、协商是手段。我们从提案办理协商的客体着手,从提案办理协商的主体着力,在提案征集、撰写、审查、立案、交办、办理、落实等各个环节,都坚持做到积极沟通、充分协商。

三是全方位联动。坚持各方联动,统筹整合,紧紧围绕整个提案工作链条来整合力量、整合资源、整合工作,充分调动各主体、各环节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努力、社会关注的提案办理协商格局。

二、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上,抓住三个环节

一是立案协商。坚持先协商,后立案,建立宽进严出的提案征集和提案审查模式,确保立案质量。实行会期初审、会后复审,在会议期间,组织市委办、政府办等单位熟悉党政事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相关同志,参与提案审查和协商立案工作。会后,市政协提案委会同相关专委会对所有提案逐件进行联合审查,严把立案审查关,做到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坚决不立案。

二是交办协商。对立案的提案,在提案者意见基础上,由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对承办单位有异议的,召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和承办单位的协商会议,统一意见,达成共识。涉及党群系统的由市委办负责交办,涉及政府系统的有市政府办负责交办,并分别召开提案交办会议进行现场交办,确保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

三是办理协商。做到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落实、先协商后答复。在办理前,要求承办单位主动和提案者联系、沟通,吃透案情。在办理中,采取电话协商、上门协商、视察协商、调研协商等8种方式,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办理后,要求各承办单位主动向委员通报提案办理落实情况,面对面协商讨论办理效果。对主办20件以上提案的办理大户,邀请提案者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并向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协商办理情况。同时,把承办单位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满意度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在提案办理协商形式上,创新三种方式

一是重点提案专题督办。坚持党政领导领衔办理,会同市委办、政府办选择一批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提案,提请党政领导领衔办理,提升协商办理层次。坚持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每年确定2件提案作为主席会议重点督办和协商办理提案,同时每位副主席分别牵头督办1件重点提案。坚持党派团体联合督办,就党派、工商联最为关注的党派团体集体提案,由党派团体参与督办。通过组织现场视察、召开提案协商办理会议、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点对点沟通交流,增进共识,推动落实。

二是难点提案跟踪回访。出台《重点提案跟踪督办暂行办法》,重点就上一年度主席会议督办的提案、上一年度交付办理的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切实可行且办理结果属于“B”类的提案以及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提案、提案者多次提出、承办部门反复办理的提案,采取召开督办协商座谈会、专题调研、带案视察、专题通报、回访巡视、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跨年度跟踪督办。近年来,我们先后就改进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加快城区专业蔬菜基地建设创新驱动实验区建设进行了回头看,使提案的意见建议解决采纳率逐年上升。

三是热点提案媒体协同。不断提高提案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借助政协网站、政协履职APP、政协微信公众号和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等平台,对委员提案内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答复意见实行“四公开”。积极筹备在《南充晚报》开办每月一期的“政协提案视点”专栏。探索“互联网+”提案工作新模式,通过南充新闻网、南充播报等官方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在提案征集、提案撰写、提案办理等环节,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广度,扩大政协提案工作影响力。

四、在提案办理协商保障上,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多方联动。加强与党政联动。每季度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和提案办理科室召开一次联系会议,汇总提案办理情况,研究解决提案办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提案办理协商,方案由市委办、政府办和市政协提案委共同制定,协商活动共同组织。今年,我们还将探索与市人大常委会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关心的问题联合开展协商督办。加强与党派界别联动。在提案征集环节,召开党派界别提案选题协商会,对一些契合党政工作重心的选题实行“订单式”征集。加强与基层政协联动。就现代物流园区建设丝绸特色小镇建设等市、县两级共同关心的重点提案,联合开展办理协商和重点督办活动,促进问题解决。

二是成果转化。每次全会召开后,及时编印《重要提案摘选》报送党政领导参阅。将一些事关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提案,及时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促进问题尽快解决。提案办理协商后,及时形成政协建议案和协商专报报送党委、政府。建立提案协商办理成果反馈制度,探索在市政协常委会议对提案办理进行民主评议,促进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三是督查考核。联合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制定《政协提案目标考评办法》,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级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现由弹性要求向刚性约束的突破、办理绩效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考核转变。坚持把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纳入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每年由市委办、政府办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对提案办理协商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推行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制度,采取背靠背评议成果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提案考核评价机制。

虽然我市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承办单位的主动协商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承办单位不是主动协商,而是被动接受,甚至认为提案办理协商是额外负担,可有可无,导致提案办理协商一头冷、一头热。二是提案办理协商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虽然制定了提案协商办理监督的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栽花多、种刺少,唱赞歌多、指出问题少,助长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办好办坏一个样的风气。三是提案办理协商的评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成效目前完全由委员评价,容易导致评价结果不客观、不真实。为此建议:一、省政协提案委加强对地方政协提案办理协商的工作指导。二、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党政领导领衔办理政协提案相关文件,强化党政部门作为协商主体的责任意识。三、探索制定提案办理成效第三方评价机制,使提案办理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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